夫妻离婚,一方能享有另一方的遗产吗?
一方所继承的遗产(婚后继承)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离婚,一方能要求分割另一方曾经所继承的遗产(婚后继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夫妻离婚,一方在婚后继承的遗产,如果是法定继承,就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如果是遗嘱继承的话,如果遗嘱中指定给一方,那么根据上述规定,则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一方所继承的遗产(婚后继承)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离婚,一方能要求分割另一方曾经所继承的遗产(婚后继承)吗? 答:如果是法定继承的,就属于婚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该共同财产。
婚后所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并且所有权已经过户到继承人名下,那么继承人的配偶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该财产。 但是,如果有继承权的一方合法放弃继承权(非继承份额),那,另一方是无法追究的。 李佩璇律师,北京,中国婚姻家庭法律网首席律师
如果是婚后按法定继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如果遗产的取得不是依据遗嘱规定而是依据法定继承所取得的,一般来说是可以分割的,因为婚姻法规定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遗产的取得是依据遗嘱规定而取得的,那么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遗嘱明确规定这遗产是属于一方所有的,那么这遗产只属于一方所有,不能进行分割;另一种是如果遗嘱没有明确说明是谁所有的或者说明是夫妻双方共同继承的,那么此遗产也可以进行分割。
如果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该财产没有明确只归于继承人,那么应当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在婚姻关系建立以前,或者解除以后,继承所得的财产只归于继承人。 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财产,被继承人表示只归继承人,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 夫妻个人财产分成五个方面: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01年婚姻法虽然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但该规定过于简单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最高人民法院虽然于2001年12月24日对2001年婚姻法作出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以后,任何一方都没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了。
答:法律专家解答:如果已经离婚,就不能继承配偶的遗产。配偶继承对方的遗产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夫妻已经离婚的,则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不再具有...详情>>
问:"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
答:级别:学长 2006年4月9日 现在“人有三急”多用来指饮食或排泄问题等等,说法不同。这种引用倒也形象贴切,无可厚非。 而有史可查的真正说法是“人有三疾”。三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