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金购买的公产房承租权,离婚后如何进行分割!
我有一处门市房,于夫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做生意共同出资购买的,当时购买的是房屋承租权,本人手上持有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原始协议及交款收据!我们于2003年已离婚,此房在离婚前前夫根本没有告诉我的情况,又未经我同意,私自将房屋的承祖权转让给其妹妹,离婚时,我才获知,此房承租权已转让其妹妹名下,所以离婚期间法院不予支持,告知本人另外申诉。离婚后,经过确权诉讼,二审法院判归此房归我和前夫二人共同拥有承租权。几年来,此房无一直由其妹妹使用,至今仍未倒出。现在我要求对此房进行分割,我已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我请问,如果在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公产房能否分割,应怎样分割? 另:此房地处本市繁华地段,面积较大、经济价值较高,我不同意其妹妹独自使用,我又不想在进住的时候,与其妹妹发生正面冲突,因此,我想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保护我的权利,并希望法院能够依法进行分割。
法院判决已生效,你应在一年内要求执行,现在提似乎已经迟了。 不过不知道二审法院是否对共同承租权如何处理做出明确说明,如果没有,还可以另案起诉。
强制执行的请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你在法院已经确权了该房屋承租权为你双方所有,你需要在 发现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该房屋的承租权进行分割。根据该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你可以依据以上三项提出你需要的是承租权,还是要求对方折价给你;
二审法院判决已确认该房承租权为你与前夫共有,这说明法院已支持了你所享有的承租权,但现在你的承租权(该房承租权的一半)因她人的占用行为,而受到侵害。你可以拿着二审法院的确认判决,到侵权行为人(即你前夫妹妹处)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出停止侵权的诉讼,并可以在诉讼的同时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法院会以你所享有的承租权为根据,排除影响你权利行使的一切障碍。
答:看看这个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791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公房使用、承...详情>>
问: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月经的第10天去可以...
答:最好是月经的第二天,或者三到七天之内抽血检查都可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