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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求助: 谁来赔偿我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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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求助: 谁来赔偿我的损失

前天朋友打来3000元钱让我尽快帮他买一部二手手提电脑,我在二手市场买回后,打开电脑发现里面有美术设计方面以及某公司的珍贵资料,还有一份个人简历和很多作品,我觉得一部正常途径处理的二手电脑不会留有这些珍贵资料,应该是被偷之后卖到二手市场的,因为我也是长期使用手提的人,太知道这些资料对一个人意味着什么,于是出于好心,我按照简历上的电话打了过去,求证是不是失主。接电话的说不是他本人的电脑,但根据电脑上的资料应该是他公司同事的。
      第二天(昨天)他的同事与我取得了联系,证实是他失窃的电脑,并表示多少钱都原因买回去,我当时只是要了比原价多一些(因为考虑到给朋友已经寄晚了,再找恐怕很难找到这么物美价廉的,所以做好了买更贵一点的准备)。他与我约好了买电脑的时间地点。结果他抱了警,把警察带来,由于警察开始还搞不清状况审问了我很久,让我指认买电脑的店铺(当时6点多,店铺已经关门了)……经过一系列的询问警察终于判定我是清白的,并把电脑收归为脏物,带了回去。但那位失主不但不打算支付我的购买费,甚至连感谢都没有。(后来无意中他说其实他知道偷走电脑的人大概是他一个远方亲戚,拿了他家的钥匙,而且他几个月前就报了案。)
现在的问题是1、我其实也成了受害者,那么在这个案子里到底谁有责任赔偿我的损失?
2、由于当时购买电脑时并未想到会出现这种状况,所以图方便并未要发票或收据,我只是有朋友发过来的请求买电脑的短信,以及当天的取款记录,不知道这点会不会影响到什么?
3、要在什么样的条件下,那位失主才能拿回已经被公安带走的电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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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6-06-29 13:52:33
    首先必须说明一点,被盗窃的赃物无论转手多少次都是必须追回的,不存在善意取得的问题,因此,警方没收该电脑无可厚非,他们不过是正常履行公务罢了。第二,你的损失应当找出售电脑给你的店铺索赔,因为该店将属于赃物的电脑作为正常货物出售给你,很显然存在欺诈行为,你应找时间去那家店,补开发票或者收据,然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该店,要求退款。如果该店不给你补开发票,你不是说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已经证明你确属清白的,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已经认定了你是在该店购买该电脑的事实,这也可以成为你的证据。

    蓝***

    2006-06-29 13:52:33

其他答案

    2006-07-01 07:12:13
  • 南京郑云华律的回答是正确的

    h***

    2006-07-01 07:12:13

  • 2006-06-30 09:27:03
  • 就目前的证据来讲,你无法证明电脑是在那家店买的。
    同时也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毕竟该电脑是脏物,且在警方收取之前你已经意识到此事。此时没有报警而是与对方联系,你本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z***

    2006-06-30 09:27:03

  • 2006-06-29 22:54:46
  • 我觉得你很难办了,如果卖给你电脑的那家不承认你在那里买过,你不是有嘴也说不清了,而且你都没有收据什么的!人家才不会承认你在他店里买过东西呢!
    你只能通过和那人调解,适当让警察调解赔偿你点经济损失
    即使你从银行取过钱,有单子,那怎么证明你是去买电脑了? 朋友叫你帮忙买电脑的短信也不能做为一个证据,太没有说服力了,所以你做了个冤枉的老好人,警察能还你个清白已经不错了!
    重要的,你最好能证明你的电脑是在那家店买的! 当面指出谁卖给你的,再由警察一步步查到小偷,至于损失,看最后是不是那家卖电脑的赔给你了,他是在销脏,间接的,你也是呀,呵呵````

    _***

    2006-06-29 22:54:46

  • 2006-06-29 20:52:01
  • 不适用善意取得原则.你的损失应当由卖给你电脑的店家赔偿.

    南***

    2006-06-29 20:52:01

  • 2006-06-29 17:53:12
  • 蓝色飞翔的分析有误,从二手市场买得的赃物,虽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是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只要能证明你是从市场上买到的,警方就应该归还给你。

    麻***

    2006-06-29 17:53:12

  • 2006-06-29 15:02:28
  • 就是应该找卖电脑的给你做证,让失主来尝还你的损失,就是不说也应该尝还呀,都帮了他这么大的忙,他怎么能这个样呢.最好能把小偷给抓到.

    心***

    2006-06-29 15:02:28

  • 2006-06-29 11:51:17
  • 没有收据是比较难办的,你所说的短信息以及取款纪录作为证据效力不大,
    等到那个店铺开门的时候,去补一张收据,
    另外,那位失主已经失去所有权,你在二手市场购买,当时属善意,应为善意取得,这些情况只要你拿到收据,就能证明。
    你的电脑应当由公安机关还给你

    o***

    2006-06-29 11:51:17

  • 2006-06-29 11:39:37
  • 有一点你我觉得有点问题,大家来看我说的对不多啊。你再购买电脑的时候没有验货吗?~一般人都会验一下货,如果你当时验货,难道你就没有发现存在电脑里的资料吗?如果你那个时候就发现了电脑里有别人的资料,你当时为什么还要购买。
    还有一点,手提不是一般小的电器,连收据都不要我觉得,当时你已经认可了这个低廉价格的手提是被盗的。
    

    n***

    2006-06-29 11:39:37

  • 2006-06-29 10:45:07
  • 这样的情况对你很是不公平呢,明明是好心!失主做的真不对,照理说他心里是很清楚你不可能是偷它笔记本的人.他这样说分明就是不想出钱找回电脑.你一定要补一份收据什么的,这个钱不应该是由你负担的

    轩***

    2006-06-29 10:45:07

  • 2006-06-29 10:14:39
  • 既然警方证实了你的清白就应当认定你是善意第三人。
    你可据此要求失主为你的电脑买单,之所以说是你的电脑应为根据法律你现在是该电脑的所有人。

    可***

    2006-06-29 10:14:39

  • 2006-06-29 10:08:04
  • 你购买的二手电脑是否在经工商部门批准成立的二手电脑市场购买的,如果是的话,你因购买行为,取得了对该电脑的所有权,是善意取得,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公安部门不应将你购买的电脑作为赃物收缴.你可以要求公安部门褪还.如公安部门拒绝,你可以申请确认公安部门将电脑作为赃物并收缴行为违法,按国家赔偿程序,从而要求褪还.否则,公安部门的收缴行为就属于正确.你也只能要求销售你电脑的卖家,褪还你的货款.

    老***

    2006-06-29 10:08:04

  • 2006-06-29 09:40:42
  • 你有保存人家的资料么没,把那位朋友公布下,大家出来做个公道,
    

    1***

    2006-06-29 09:40:42

  • 2006-06-29 09:33:22
  • 看来那位失主也太没良心了,你妄做好人了,不是我悲观,现在这个社会好人总是要吃亏的。

    1***

    2006-06-29 09:33:22

  • 2006-06-29 09:31:20
  • 找到那个卖给你二手手提的商家,让他给你作证.

    杰***

    2006-06-29 09:31:20

  • 2006-06-29 09:31:09
  • 我觉的应该报警,把手提还给失主,倘若资料相当珍贵,失主想必会补偿你的损失的。这样两全其美!

    小***

    2006-06-29 09:31:09

  • 2006-06-29 09:30:27
  • 你应该属于善意第三人吧~~可以要求丢电脑的那个人赔偿你的损失

    c***

    2006-06-29 09: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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