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责给伤者垫付的医药费能全给报销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根据本条规定,全责方没有法定义务垫付伤者的医药费用,但从道义出发或者从事故处理的最终结果考虑,由您先行支付伤者的医药费用并无不当。目前,如果您已经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10000元额度内先行垫付,已保证伤者的正常治疗并解决自己全额支付这笔费用的困难。
答:待遇标准 据了解,新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自然分娩、人工干预分娩、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和剖宫产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由按定额付费改为按产次付费,标...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有个电话热线,可以咨询法律。 对方又不是律师 能听他们的吗? 我...
答: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详情>>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