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当拘留和取保候审
一朋友刑事拘留30天后被释放,释放证明书中写明“因不应当拘留,根据刑法第65条规定予以释放”;但同时又又取保候审决定书,根据刑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不明白什么意思,请教专业律师。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问:刑事拘留30天后,被公安机关释放,公安机关给了终止侦查决定书和释放证明。
答:终止侦查决定书里写着“经查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说明不是犯罪;如果需要开具无犯罪证明的时候,公安局可以出具无犯罪记录。确定,我是法硕毕业!我也被行政拘留过,就有...详情>>
问:魔恋A计划这种减肥药管用吗最近报纸上都在登这个广告,不是是否真的有效
答:没听说过,但是我知道所有的减肥药都是有害的。都是刺激神经中枢,其实是还没有吃东西的时候,胃给大脑的信号是——饱了。不需要吃了。——这种错误的信号。 最管用的就是...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