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赔偿
我朋友工作中受伤脚趾拇指被切除``他这应该属于几级伤残~除了享受医疗和营养费~还能享受怎样的劳动保障~以后无法工作单位能赔偿多少``谢谢了`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伤残应当进行鉴定。
首先你的朋友处于工伤保险参保状态,其次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同时24小时内向社保部门电话报告,60日内取得工伤定性结果后,请单位有关人员陪同去社保部门开具评残介绍信,随后去社保部门指定的医院评残,鉴定费用250元(由社保部门报销),根据评残结果可拿到补偿,治疗费用同期报销。另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注意每次诊疗要保管好医生的处方,处方上印章齐全,另外每张发票要与处方一一核对相符。 最后让我们每个人都珍爱自己,避免不幸发生。希望能帮到你们。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的规定, 朋友工作中受伤脚趾拇指被切除,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但首先应该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规定,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或你朋友自己在事故发生1年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及劳动能力鉴定。
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一足拇趾被切除,伤残等级在八……九级之间,工伤待遇为: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答:1996年,国家发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这是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其中,符合标准二级至四级的为全...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