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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婚姻法里关于夫妻离婚时家庭财产是怎样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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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婚姻法里关于夫妻离婚时家庭财产是怎样分割的?

请问:<婚姻法>里关于夫妻离婚时家庭财产是怎样分割的?谢谢哦!请问:夫妻离婚时,家庭财产是怎样分割的呢?是不是一方要了娃娃,就一定要房子?<婚姻法>有没有这样规定呢?.还有,要了娃娃的一方要占大头?如果是这样的话,很多离婚的都要利用这个来达到占用一切的目的?谢谢哦!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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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6-04-29 12:22:02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平分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请看《婚姻法》的相关发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以***

    2006-04-29 12:22:02

其他答案

    2006-05-03 05:51:54
  • 没有你所说的什么要了娃娃就不能要房子的规定 ,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调节,调节不成的则由法院来判。

    午***

    2006-05-03 05:51:54

  • 2006-04-29 18:54:37
  • 目前,法律上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法院把住宅判给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可能性比较大,这是从照顾或保护儿童的居住权上考虑的;而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则要承担给付养育费的责任。这从表面上看,是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确是占了整个财产的“大头”,但在实际上还是平均的,“大”出来的是孩子的利益。因此,这是符合法律上的公平原则的。

    北***

    2006-04-29 18:54:37

  • 2006-04-29 14:37:12
  • 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来分割,法院会本着男女平等,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利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等原则来处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上没有规定要娃娃的一方一定得要房子。但在个案中很多人都把房屋折抵成娃娃的抚养费,交由同娃娃共同生活的一方管理使用。
    欢迎你登陆中国婚姻家庭或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网获取更多信息,或联系韦庆岳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4***

    2006-04-29 14:37:12

  • 2006-04-29 14:33:03
  • 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判决离婚。在判决离婚的过程中,如果孩子比较小,法院一般倾向于判决由母亲抚养子女,而抚养子女就存在抚养费问题,财产上也有一定的照顾。但如果要说占大头,其实也算不上,因为在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法院在处理财产问题上还是依据对半分配为基准的,即使对子女一方有一定照顾也不会太偏离这个标准。
    同时还要注意,也不是一方要子女抚养权,法院就会判决,如果子女有自己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法院也要参考子女的意思。

    边***

    2006-04-29 14:33:03

  • 2006-04-29 12:26:39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人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地协议;协方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方生活固难是指依靠个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属于生活固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固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婚姻法中无此规定.即要孩子就一定要房子之说.
    如果孩子是婴幼儿的,则判给女方.其它要遵重孩子的愿望.

    s***

    2006-04-29 12:26:39

  • 2006-04-29 12:11:47
  • 并不是要了孩子的就得要房子!
    没要孩子的一方有义务给付孩子抚养费!

    s***

    2006-04-29 12: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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