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公司解聘雇员是否合法
我1月份刚到新公司上班,因三月份公司组织统一体检,检出我患有乙肝大三阳,因未过试用期(三个月),还未签订用工合同,公司通知要解聘我,即时生效.且没有任何补偿.请问公司此种做法是否合法?请各位知识人帮忙.
试用期内,员工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费用,包括:培训费等.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则应付给员工经济补偿,但如果能证明员工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可以不支付,即单位需要文字性的或相关文件证明,
合法不合法都不重要 关键看你有多大能力要回你的工资 我有个同学在一家公司上了三个多月的班,一分钱没拿到 到劳动仲裁去告,人家说至少要半年时间才能解决,其实就是不管 他们又到法院起诉,因为是十几个人一快告,法院竟然要求每人出二百多的起诉费,否则不与办理,可那那十几个人刚刚毕业,身上的钱也都花光了,也没脸向家里要,所以很多人大了退堂鼓,最后都吃了哑巴亏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这时解除合同是没有补偿的。但要求你们单位得拿出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就是看录用条件中有没有规定乙肝大三阳(乙肝大三阳是不是乙肝,有没有传染性,在下实在不太懂医)不能录用。另外,你们单位在试用期间没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我觉的你没有必要多想的 呵呵 老板就是老板............... 他的公司 呵呵 我想你知道了 哎...如今这年头 有些事是需要法律的 而有些事是无所谓法律不法律的 呵呵 好好 想想吧 但有一条一定要牢记 好人终有好报 安心的过好下面的日子才是最重要的 呵呵
合法,但是好像也要给解聘金的, 但在实际当中,很少有的
结算工资,然后走人,补偿不要想。这种情况本来就没有。
合法,都说了是试用了,也不用担心了,等身体好了,工作自然好找。
没签合同都合法
合法的,具体程序和是否补偿视你们签的合同而定。
合法的,在试用内是双方的选择,同时走时把应有的给于,一些培训费用还是要扣除的。补偿是没有的,如果说试用都有高待遇的话,那还要试用期干什么呢?因为我就有这个经验的哦还不到半个月呢就被炒了啊原因很简单我不说话。所以工作首先要通过试用期才能稳定。
结算工资,然后走人,补偿不要想。这种情况本来就没有。
在中国在试用期内解雇你,不给你工资也是合法,谁让我们生活在这样的国家
合法。试用期也算是一个大家双项选择的机会,他认为你不适合这个岗位就可以啊,你不满意你也可以把他炒了呀。把试用期的工资结清就可以了:)
公司解聘你符合法律程序。可以不付给补偿金
合法的,在试用期中双方可以自由解除劳动合同的
公司解聘你符合法律程序。 设立试用期的目的,就是为了考察和发现所聘的员工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包括各种传染性疾病)。但是,单位应付给你三个月的工资
可以解除的,劳动法有明确规定,但你的上班工资是要付给你的。
合法工作中的失误,在试用期内解聘是合法的,但是因为身体的原因,应该不能随便解聘,应该给予补偿.不过很难做到,因为这也不属于违法.你和公司没有正式的书面上的协议.公司可以不付这些责任的
这很难说的.如果你是因为工作中的失误,在试用期内解聘是合法的,但是因为身体的原因,应该不能随便解聘,应该给予补偿.不过很难做到,因为这也不属于违法.你和公司没有正式的书面上的协议.公司可以不付这些责任的.
公司解聘你符合法律程序。 设立试用期的目的,就是为了考察和发现所聘的员工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包括各种传染性疾病)。但是,单位应付给你三个月的工资。至于补偿金那就的看你如何与单位商量,不管如商量补偿金给不多。
如果你们签有试用期合约则依据合约判断(当然,一般公司很少跟你签试用期合约的),如果没有签定合约,结清工资和物品就可以走人.
公司的做法是合法的,,,并且根据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双方都有选择的权力,所以公司也不用支付任何的解聘金,,,很遗憾,只能结清工资另寻他路了,,,,,,
试用期内双方还可以相向选择是否适合,因还未签定合同,不适合的话随时可以解聘或离开,都不需要赔偿。
很遗憾,结清工资你就得走了。除非之前你们有什么书面约定
如果公司有此病例不准上岗的话,那他有权解雇你,如果没有解聘金的规定,那你也没办法,只好调整心态,另外寻找开阔的天空去了。
他虽然有权解聘你,但是要支付你适当的钱。如果你们有约定某些病例不可以参加这个工作的话,那他就有权无偿的解聘你。但是我觉得你还是应该跟公司谈谈看看能不能给你适当的补偿。
合法,但必须给付解聘金.
答:有,应该是至多六个月!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