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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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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

请问五年前口头转包土地给别人的承诺有法律依据吗?现在能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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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03-29 18:0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37条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即必须以签订书面合同的形式转让,因此,你五年前口头转包给别人的承诺当然是无效的。合同无效的效力是合同自始无效,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退还土地。不过为了避免激化矛盾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建议你在农作物收获期结束后或者下一轮耕种期开始前再收回土地,对于对方为了提高地力进行的投入,给予适当的补偿。

    蓝***

    2006-03-29 18:00:30

其他答案

    2006-03-29 20:37:02
  • 一、关于口头转包土地合同的效力问题:
      1、口头转包土地合同订于五年前,既2001年以前,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没有颁布。
      2、转包土地给别人使用达五年之久,当事人双方均无异议。
     结论:为稳定土地转包的稳定性应认定该转包土地合同有效。
    二、解决的办法: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续订土地转包合同。
      2、如因转包土地发生了纠纷,通过诉讼解决。
    

    y***

    2006-03-29 20:37:02

  • 2006-03-29 18:21:02
  • 不管口头还是书面,既然是已经承诺,就应兑现,这是诚信问题,是个人品质问题,法律可以放过你,道德、良知不会放过你。

    1***

    2006-03-29 18:21:02

  • 2006-03-29 17:53:46
  • 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 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l***

    2006-03-29 17: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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