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师考研后辞职的违约问题
我在北京市某小学做老师1个多学期了,签了5年合同,今年我考研了,初试过了,和导师谈了,应该没问题。我想问有关违约金的问题,合同上对违约金的要求是“把未履行的月份乘上我的上半年平均工资”,这样算来违约金是巨额的。但是,签合同当天,我问了一下我们学校的领导和人事主管,他们说“不用担心,即使你真想走,到时候学校也不会让你赔违约金的,因为那样太高了。”他们还给我说了之前辞职老师的案例,说也没有赔违约金,校长只是把合同改了,就把老师放了。这样我就把合同签了,并且签合同的过程中我做了录音,领导说的那些话都录下来了。这样是否就真的不用赔偿违约金了?领导的话是否有法律效应?
我和楼主的情况一样,我当年也是和教育局签了5年合同(另一年是试用期,等于6年),做了4年后我考上研了,按规定要赔2万。不过这都是说说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协商解决,你没钱他们也拿你没办法,无非是扣住你的档案什么的,并不影响升学。最好大家谈一谈,没必要搞到剑拔弩张的,另外说一句,你偷录的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法庭不会认定,何况按法律合同来看的话,校长说的话并没有法律效力,何况你还是偷录的。这种事情没必要较真,实在不行赔个一两千,意思意思也就算了。偷偷的告诉你,其实你走了,丢下档案什么的不要了,他们也很烦的,因为留下后遗症不说,而且他们还要帮你交档案管理费。不用太担心,也不要冲动,事情会解决的。我是过来人,相信我。哦,我是上海的,相信都差不多。
你太聪明了,录音是明智的选择,我当初也被骗过,就是后悔没录音。现在涉及到个人利益,和不认识的人打交道,涉及到责任的问题,我也会有选择的录音,到时候为自己多准备点证据,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了
签这个合同时明确校方表示离校时不付违约金,并且有录音作为证据,也就是你可以证明这个合同存在欺诈,签合同时不是你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你可以主张此合同无效
在劳动合同中不得向劳动者约定违约金,这个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了。这个条款是无效条款,也就是具有“威慑”作用……没用实际意义的。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书面辞职请求,做好工作交接,领取未偿付完的工资,走人就是了。
首先直接找领导谈,寻求协商解决的办法。而不是口合同,钻法律的牛角尖。 即使是真的解决不了,再考虑法律的途经。毕竟你的领导有过口头的承诺。你签字订立合同是在他的口头承诺的基础上的。而且还有先例——先例很重要。 这样做是因为,加入学校很容易找到老师代替你,一切都不是问题了。 只是今后在很多情况下,口头的承诺和书面的合同,对你来说算是知道了那一个更有效力。
这个条款是无效的,劳动者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提早一个月通知即可。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只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学校,就能解除与学校的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不存在违约问题。 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是无法律效力的,这种计算方法更是荒谬至极,你可不必理会,学校也告不了你。 如果学校拿这条款来为难你,你可主动将其曝光,让公众知道有这么荒谬的学校。 如果跟学校签订了培训协议,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了,需承担这方面的违约责任的,但不会很多。
答:“我现在在公办学校当老师,工作不顺利,想辞职,”跟你是否有资格考公务员没有关系。 我的建议: 1.查看年龄、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 2.你的单位是否同意你报考?(...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