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有效期是几年?
原文如下: 借 条 本人因做生意缺资金向 x x x 借现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小写¥ 10000.00 元整),利息按2%/每月收取、利息在借款次月起于每月08日前付清,本人如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拖欠利息七天以上,出借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按借款金额1%/每日加收违约金,违约金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至全额还款之日止,交款明细以收款凭条或银行回执为准;同时出借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本人提供 为本借款的担保人,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包括借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起诉费和为实现债权所付出的一切费用;担保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至全额还款之日止。 特别提示:出借方已提请本人和担保人注意对本借条所列的全部条款作全面、淮确的理解,并应本人和担保人要求做了充分的条款说明,本人和担保人对本借条所表述的含义认识一致,并表示任何都不得提出异议。各方当事人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一致同意由永春县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签章): X X X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 借款人家庭住址:XXXXXX 借款人联系电话:XXXXXX 担保人(签章):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家庭住址: 担保人联系电话: 2006年 02月 08日 据说借条的有效期限是两年。请问这张借条予法律保护合同法吗?而且也没有具体的还款时间.也没有担保人担保。请问我还能收回这笔钱吗?
1、首先需要明确借条的概念,即: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债务)人向出借(债权)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从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2、具体到你的这张借条,由于该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故现在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管辖法院为借条约定的永春县人民法院。 3、约定的利息约定过高,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将不被人民法院支持。
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从这个角度来说,你的借条当然还有效。只是你若选择诉诸法院的话,未必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未必能胜诉。这是因为受到诉讼时效的约束。 你最后一次追索行为至今已经超过两年,则已经超出了这类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当然你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但你的还款请求已经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失去了胜诉的机会。
也就是说,法院并不能帮你追回欠款。 失去诉讼时效不等于债务人的还款义务的免除,也就是说对方还是负有偿还债务的义务。若对方向你作出了愿意还款的意思表示,可以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2年)。在这两年内,你向法院起诉,你的请求就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了。
1。借条的有效期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两年。 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两年。 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
4。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5。合同法第62条第4项规定: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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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楼上说的“属于民事行为,有效期为2年”是对的,但在欠条上没写还款日期的情况下,并不是“如果2年内你没有想对方提起的话2年后失效”。而应该是从你主张债务人偿还时开...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