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岗职工安置问题
我们厂(国营)98年卖给私人公司,当时按排一部分人上班一部分人回家,但现在(05年)才解决下岗安置问题。请问: 1:安置费发放的工龄(档案和工作关系都在厂)计算到哪一年,养老保险金发至何时,上班与否一样吗? 2:厂方以接收时回厂报到名单为证,如报到中间又无证据证明职工自愿离开的,全发至04年,但原报到名单厂方又拒不提供(理由丢失找不着)的,职工本人又无证据,厂方用其它证据(如厂方领导口供)为据,不办至04年,我们现在该咋办?找劳动仲裁还是法院? 我们现在一共有20多人没解决,协议是5月31日生效的。 现在我们都有哪些办法解决?急盼您在百忙之中回复。我是我们大家的代表。 我的电话:
1、工龄是实际工作年限,安置费的工龄应当以你们厂改制被整体拍卖的时间止。只要人事关系还在厂,厂就应当继续为你们支付养老保险,所以应当是到2005年。这只是理论上的说法,前提是在你们厂被买段后马上办理了下岗安置事项。个人认为应当以《就、失业证》上登记的时间为准,或以《下岗证》上的时间为准。 2、劳动仲裁是必经程序,要先行提其仲裁申请。如仲裁效果不理想,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如取得证据有困难,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协助搜集证据。
你们都签了协议吗?没有的话可以到法院或上报国家企改办。
答:你们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单位现在的经营状况如何。和原单位有无劳动合同。如果是国有企业,单位应当对你们进行必要的安置,如果单位没有安置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