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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对于孕妇有哪些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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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对于孕妇有哪些照顾 ?

劳动法中对于孕妇有哪些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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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3-10 13:20:33
  •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若有病假,可以享受一定的医疗期,若是重大疾病,应有相应的医疗期待遇。
      深圳的相关规定: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老***

    2016-03-10 13:20:33

  • 2016-03-10 11:36:05
  •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 
    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和适当减轻工作。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即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矿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问***

    2016-03-10 11:36:05

  • 2016-03-10 02:03:15
  • 如果是职工不用进车间的,5~6个月后每个月都会有一天时间让你去产检,3个月产假。休息照样拿工资。

    X***

    2016-03-10 0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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