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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生在一工厂门前捡到一只皮夹,内有现金6000多元,即送交该厂门卫寻找失主,该门卫乘机据为已有。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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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生在一工厂门前捡到一只皮夹,内有现金6000多元,即送交该厂门卫寻找失主,该门卫乘机据为已有。该

 某学生在一工厂门前捡到一只皮夹,内有现金6000多元,即送交该厂门卫寻找失主,该门卫乘机据为已有。该门卫的行为构成:
A、 诈骗罪 B、 贪污罪
C、 徇私枉法罪 D、 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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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答案

    2018-02-13 19:27:59
  • 我知道答案是贪污罪,是公务员考试的题目,但我个人认为得用 侵占罪 更为合理。
    因为:一是对象,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非公共财物。
    二是行为特征,贪污罪的客观行为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财物,而职务侵占罪的客观行为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
    三是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排除上述两类人员的,其他人员。

    z***

    2018-02-13 19:27:59

  • 2018-02-13 16:27:59
  • 侵占罪。
    拒不交还,代为保管物。

    s***

    2018-02-13 16:27:59

  • 2018-02-13 16:27:59
  • B、 贪污罪!!!!!!!!!!!!!!!!!!!!!!!
    

    雾***

    2018-02-13 16:27:59

  • 2018-02-13 10:27:59
  •   D、侵占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70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侵占罪 贪污罪 职务侵占罪 之间的区别(罪名的构成四要件) 1、主体: 侵占罪:一般主体 (依法具备刑事行为能力和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贪污罪:特殊主体 即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从事公务的人员;职务侵占罪:特殊主体 即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客体: 侵占罪:简单客体 即 他人的财产权;贪污罪:复杂客体 即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的财产已经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的有关规定(规章制度);职务侵占罪:复杂客体 即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以及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主观要件 三罪都是以非法占为己有为目的。
      主观上都是故意。 4、客观要件 侵占罪: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占有的他人财产的行为;贪污罪: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非法占有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财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产的行为。
       本案中某学生在工厂门前捡到的皮包交给门卫,门卫乘机占为己有的行为应该是侵犯他人财产的行为,而不是侵犯公司或者是国有公司的财产的行为。(我估计 答案如果选B 可能是考虑到他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司的规章制度)。但,我认为,他并没有侵犯国有财产,本案中的财产应该是他人的遗失物或者是遗忘物,属于私人财产,财产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财产权仍然属于遗失人或者是遗忘人。
      客体上明显不符合B罪名的构成要件。另外,门卫属于从事国家公务的人员吗?我持怀疑态度。个人认为,其也不符合B罪名的主体。)同理,我认为也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客体要件,不能以此罪来定罪名。 在不符合特殊罪名时,我认为应该按照一般罪名定罪,所以我认为应定罪为侵占罪。
       个人意见,紧供参考! 。

    天***

    2018-02-13 10: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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