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诉讼是法院合议庭基于宪法和法院组织法以及法官法的履职范畴,而仲裁庭是基于宪法和仲裁法以及当事人完全平等自愿原则下的一事一议的居间裁判方式。严格来说,法院的任何判决和裁定都必然的赋有强制性,申请强制执行只是救济程序,但仲裁则不同,其仲裁文书并不能必然地引起强制力,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其必经程序。法院判决更强调的国家意志,仲裁更多强调的是双方当事人追求利益最大后的彼此利益平衡。诉讼的救济程序很多,但成本高,周期长,仲裁程序简单,一审终审,周期短,但救济程序单一,如果人为因素作梗,很容易出现仲裁不公现象,因而仲裁风险大于诉讼。严格说来,仲裁委相当于民间机构,而法院则是国家机器体系的核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