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执行的问题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要求被执行人在某一日期前自动履行,但是被执行人并没有履行,过了那个日期后,执行法官要求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于某日到法院,(申请执行人是个人,被申请执行人是公司法人)结果被执行人来是来了,却没有带来钱,理由是(单位财务不在,盖不到财务章,但是从要求履行法院判决到那一天已经半个多月了,可能吗这种情况?)于是又要求被执行人过来履行,但是还是没有履行,法官这种让被执行人随意履行的行为似乎不作为,可是拿法官也没办法,这种拖下去多没意思啊。到底法庭在什么时候才真正的强制执行啊?
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去执行的
如果法院执行局在告知被执行人自行履行后,被执行人仍具不履行的,则执行局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证明(银行存款、房产等)进行强制执行。具体到本案中,你可以要求法院直接到该公司的帐户上扣划相应的款项,但前提是要有钱;同时执行局也可以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拘留,或对公司进行罚款等措施,以迫使其自动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
答: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上叫做“企业法人”,一个“企业法人”的注销,相当于一个自然人的死亡,即不再承担法律责任了。 但有限责任公司的注销是要依照《企业破产法》走破产程...详情>>
问:排卵期表我是7月21日来的例假,请问多少号是排卵期呢,一般例假都提前4-5天左右
答:女性的排卵日期一般在下次月经来潮前的14天左右。下次月经来潮的第1天算起,倒数 14天或减去14天就是排卵日,排卵日及其前5天和后4天加在一起称为排卵期。例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