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什么人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首页

什么人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什么人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提交回答

全部答案

    2011-10-06 11:09:02
  •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下列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科云李律师

    2***

    2011-10-06 11:09:02

  • 2011-10-06 10:57:40
  • 共三类: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2在失业救济金期间或期满未能重新就业的居民3在职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在职工资或离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

    2***

    2011-10-06 10:57:40

  • 2011-10-06 10:51:17
  •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小***

    2011-10-06 10:51:17

  • 2011-10-06 10:47:50
  •   每个城市的申请条件不一样 但基本的如下
    凡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有关规定确定,并应依法履行相互间的扶养、抚养、赡养义务。
       一、下列情况计算家庭收入 (一)工资、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 (二)基本生活费、遗属生活费、困难生活补助费等各类补助、补偿费。 (三)退休费、养老金、救济金、退职金、辞职金。 (四)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参加储蓄式养老保险后领取的生活补助费,以及退出储蓄式保险后获得的收入。
       (五)各类博彩、财产继承、受赠及存款本息、红利、有价证券、房屋出租、交易等收入。 家庭中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人员所从事劳动的收入,按实际收入计算。如实际收入难以核定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二、核定家庭收入时,有下列情况的,其家庭收入计算如下: (一)申请对象每月家庭收入不稳定的,一般按申请前6个月收入的平均数计算; (二)家庭中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应扣减学生学费; (三)家庭中有经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被国家部、省级正规院校统招录取的大学生的,可将其在校生纳入家庭成员一并计算。
      对自费、择校、家庭经济状况明显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不予纳入。 同一家庭成员中有城市和农业两类户籍的,应先根据其家庭总收入确定家庭月人均收入比例。 家庭月人均收入比例小于1的家庭中,具有当地非农业户口的家庭成员可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能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虽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有购买股票或其他投资行为的; (三)3年内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四)家中饲养、栽植高消费的观赏性动植物的; (五)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六)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2年未在规定时间领取保障金或不按规定申报家庭收入的; (八)不符合有关条件的; (九)相关的证明材料和手续不全的; (十)申请人拒绝接受低保工作机构有关情况调查的; (十一)群众反映强烈的。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按时领取保障金,无正当理由超过40个工作日未领取保障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此后要求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新申请。

    1***

    2011-10-06 10:47:50

  • 2011-10-06 10:46:14
  • 那得看你是城镇低保还是农村低保了,两个不一样。

    木***

    2011-10-06 10:46:14

  • 2011-10-06 10:43:56
  •   
    申请低保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条件是:
    1、必须持有非农业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3、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按照低保标准(150元/月)补差保障。
       《实施细则》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户口在一起并且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具体有:夫妻;父母与未成年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子女双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其他经认定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
       低保的办理过程: 低保审批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是,市民政局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工作的具体管理;乡镇街区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及日常具体管理;社区成立评议小组,协助审批机构做好申请低保待遇人员的家庭收入、实际生活水平的调查核实及低保政策宣传、低保对象日常管理。
      家庭生活困难的居民,要以户主名义,通过户口所在地的社区主动提出书面申请低保。没有提出书面申请低保的,低保审批管理机关不予办理。 。

    g***

    2011-10-06 10:43:56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法律 相关知识

  • 法律咨询
  • 法律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资料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