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辞退
我从2011年5.2进一家电子厂上班,于2011年8.22被辞退。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工厂支付我一些赔偿金呢?
1、你从2011年5.2进电子厂上班,于2011年8.22被辞退。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电子厂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工厂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2、由于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电子厂可以辞退你,但需要向你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0.5个月工资)。 3、有权要求电子厂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1、双倍工资——你完全可以主张 单位没在法定时间内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即单位支付6月2日——8月22日这个3个月多月的工资 2、有无补偿金或赔偿金,视解除的原因而定 如果单位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4个月的平均工资*0.5 单位如果是无故解除的,你可以要求解除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 如果因为你自身过错,单位是合法解除的,则没有补偿或赔偿
答: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详情>>
答:尿失禁是尿液不自主从尿道口漏出的现象。发病率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随年龄而增长。 常见的尿失禁有以下几种: 1、压力性尿失禁——是指当腹压突然增加时,如咳嗽、大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