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门转移的员工赔偿问题
我们公司的一个部门要转移到另外一个独立的公司,但是我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我可以去新的公司也可以不去。如果去,在签订新劳动合同时有什么要注意的事项?如果不去,原公司要怎么赔偿我?
1。在订立新的劳动合同时,最好是能将这次转签合同的原因明确,但估计劳动合同文本都是公司确定的,不会让你改; 2。如果不去,公司应该给你重新安排岗位;或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你补偿; 3。如果你不去,公司强制跟你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按照补偿金的标准再给你经济赔偿金; 4。
具体补偿和赔偿金额请参考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你的工龄有关系。 与海天前辈商榷: 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指: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
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 (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
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 (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 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4)客观方面的原因。 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主要有:①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②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 。
公司的一个部门要转移到另外一个独立的公司,属于法律上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由于你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你有权选择去与不去。 但按照“如果去,在签订新劳动合同时有什么要注意的事项'的叙述分析,原劳动合同终止,需要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原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的规定,向你支付《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
至于“在签订新劳动合同时有什么要注意的事项”,可参阅《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的规定。
答:公司安排的话,需要有书面的证据!在出现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工作年限是合并计算的详情>>
问:身体出现了异常情况,好害怕哦不会是癌的征兆吧?我这个月例假结束后,隔了大概三天后...
答:不好这么说.疾病有很多种,也许是宫颈糜烂呢?或者阴道炎啊什么的,但是不管是哪种病,一定要赶紧去医院.不要讳疾忌医啊.很多病就是因为耽误了所以才不好治的.你这样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