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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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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2009年10月16日,我下班后在公司宿舍走廊接水,热水器在607宿舍外,这时从607宿舍窗口扔出一个啤酒瓶砸伤。公司没有买医保,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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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02 18:47:37
  •     607宿舍内的扔啤酒瓶者应承担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但室内人员能够证明,其并没有向窗外扔啤酒瓶得除外。 
    

    实***

    2009-11-02 18:47:37

  • 2009-10-24 14:23:08
  • 由于你是在2009年10月16日,下班后在公司宿舍走廊接水时被啤酒瓶砸伤的。如果你确认啤酒瓶是由热水器安置点的607宿舍窗口扔出的,那么,607宿舍内的扔啤酒瓶者应承担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
    否则,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的规定,607宿舍内的所有人员都负有赔偿责任。除非室内人员能够证明,其并没有向窗外扔啤酒瓶。

    海***

    2009-10-24 14: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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