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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可以继承父亲的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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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可以继承父亲的房产吗?

继母是离异的,有一个儿子但是判给了男方,现在已经27岁了。
我的母亲是因病去世的,在我16岁的时候,父亲和现在的继母结了婚。我知道如果我当时要是满18岁今后就没有赡养的义务,但是我当时只有16岁,可是我当时已经在技校实习当中,已经自己挣钱,不在跟家里要钱了。我的继母一直没有工作,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一直是我父亲挣钱养家,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今后赡养他的义务,最初我是怀着一颗热情的心接纳了她,希望今后能过的融洽,我不是个狠心的人,但是她平时做的一些事情使我现在有了不想赡养她的想法。
还有,我父亲想把现在的房,写份遗嘱继母只有居住权,这个房屋要留给我的儿子,也就是他的外孙继承。我父亲想写份遗嘱放在我这,他肯定不想让我继母知道。
我想知道,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继母还能继承房屋吗?他的儿子有份吗?我是否需要赡养我的继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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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2009-06-17 09:52:15
  • 我来说点题外话,没有批评谁的意思,仅仅是探讨一下问题。
    从你家这件事甚至是很多同类事件上,表现出一个很普遍的现象,那就是在咱们国家,虽然现在人的思想也已经很进步了,可是在婚姻财产这件事上的思想还是很守旧,再婚的人在对待自己的财产上总还是很自私的只考虑到自己一婚的孩子,这反映出人最自私的内心,在心里始终只认为这才是自己真正的亲人,而再婚的对方无论如何相伴相处,在谈到财产时始终是外人,又尤其表现出对女方不公平的现象最多。男人二婚时是真心爱女人的吗?真心的爱为何到了利益分配时候就没有女人的份了?那么女人是如何被看待的?就是一个伴儿?伴完了你就什么价值也没有了?真是这样可真是女人们的悲哀,就算是苦死了也千万别跟二婚的男人结婚,给人做牛做马伺候一辈子,到头来却什么也都不是。
    以上观点不知其他人如何思考,仅供大家讨论吧。

    晓***

    2009-06-17 09:52:15

  • 2009-06-16 17:12:27
  • 1、你的情况没有赡养继母的义务。
    2、关于夫妻共同生活8年,婚前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的法律规定已经废止,所以只要该房产属于你父亲个人所有,则他就有全权支配的权利,他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将房屋给任何人。
    3、只要遗嘱是你父亲自愿立的,当然有效。不过,最好能够进行下公证,所有手续都齐全,以免将来又出现争议。
    

    1***

    2009-06-16 17:12:27

  • 2009-06-16 02:33:07
  • 1.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 
    答:当然有效,但最好订立遗嘱时经过律师公证,否则对于其真实性的证明会很麻烦.这样继母还能继承房屋
    2.继母还能继承房屋吗?
    答:不能.但如果他们结婚8年以上,则婚前财产归双方共同财产,则你父亲只有此房产50%支配权,因此在此情况下你父亲只能把属于他的50%留给你.
    3.他的儿子有份吗?
    答:同上题,如果他们结婚8年以上,则婚前财产归双方共同财产,则你父亲只有此房产50%支配权,因此在此情况下另外50%的支配权属于你继母,他的儿子是否有份看他母亲的遗嘱,如果没有遗嘱,你们平分.
    4.是否需要赡养我的继母?
    答:法律上不需要,道义上需要.

    b***

    2009-06-16 02:33:07

  • 2009-06-16 00:38:05
  • 法律上规定:夫妻共同生活八年以上就可以拥有支配权,但也可以跟根遗嘱来做!

    1***

    2009-06-16 00:38:05

  • 2009-06-15 21:46:13
  • 你真的是个通情达理的人。
    如果你在当时已经年满16周岁,且已经自己有经济来源,可以自立,那么,你可以不承担对继母的赡养责任的。
    如果这房子是他们再婚前你父亲就有的,即为你父亲的个人婚前财产。那么,你父亲个人有权处分该房子,他可能现在就赠与给任何人也可以立遗嘱把这房子遗赠给任何人,你继母对此无权干涉。所以,你的想让你父亲想把这房,以遗嘱的方式表明继母只有居住权,这个房屋要留给你的儿子,也就是他的外孙继承的想法,只要你父亲同意就是可以的。
    

    北***

    2009-06-15 21:46:13

  • 2009-06-15 21:40:28
  •   
    。。。我父亲想把现在的房,写份遗嘱继母只有居住权,这个房屋要留给我的儿子,也就是他的外孙继承。我父亲想写份遗嘱放在我这,他肯定不想让我继母知道。我想知道,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继母还能继承房屋吗?他的儿子有份吗?我是否需要赡养我的继母? 
    这房子是何时购买的?你父亲与你继母结婚之前还是之后?如果是在结婚之前购买的,则此房是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他对此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他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也可以通过遗嘱将房屋的产权赠与你的儿子。
      如此,遗嘱自然是有效的。不仅你继母没用继承权,其他任何继承人包括你在内都无权继承,他的儿子自然就更不靠边了。 但如果该房是在他们结婚之后购买的,则此房为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而言两人各拥有一半的产权。你父亲只能处分属于他那一半的权利,即他可以把自己的那一半通过遗嘱赠与给你的儿子。
      而另一半则属于你继母的财产。 至于你询问的最后一个问题--你是否对你继母存在赡养义务,这个问题,其实你已经作过探讨了,主要就是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果在他们结婚的时候,你虽然只有16岁,但“当时已经在技校实习当中,已经自己挣钱,不在跟家里要钱了”。
      则你们之间就没有产生“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你就对她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不过,无论若何,念在她年老少依靠的份上,如果你有能力,还是尽量帮助她一下。当然,这已经不是你的法定义务了。

    非***

    2009-06-15 21: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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