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我现在符号这个条件吗?
根据我们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如果我们公司股东人数从280人减到4个人.这4个人里有一个是(外部人).这个(外部人)收购了276个股东的股权后占公司45%股份.要修改章程.是不是复合上面说的: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如果这个(外部人)收购了大多数人的股权后.始终不去工商局变更登记.公司也不召开股东会会议提出修改公司章程,我是不是就不复合公司法第75条第3款了?也就是说我没理由让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我股权了? 公司法第75条里说的 合理的价格 什么标准算合理价格?如果公司说的价格和股东说的价格不一样,以那个为准? 是以每股净资产吗?那加不加无形资产?如果加无形资产,应该加多少那? 请高人指点谜经? 谢 了 !!!!
根据我们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如果我们公司股东人数从280人减到4个人。
这4个人里有一个是(外部人)。这个(外部人)收购了276个股东的股权后占公司45%股份。要修改章程。是不是复合上面说的: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公司股东的变更,除了内部协商购买外,还要到工商登记部门进行登记才有效。
此人此时尚不具备股东资格,没有资格在股东会议上签名。股东会决议还是由老股东们签名生效。“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情况”是指公司要解散的时候的公司存续方式,如果你公司尚在正常运营当中,则属于股权并购的情况。 如果这个(外部人)收购了大多数人的股权后。
始终不去工商局变更登记。公司也不召开股东会会议提出修改公司章程,我是不是就不复合公司法第75条第3款了?也就是说我没理由让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我股权了? 你说的很正确。此外部人尚不能在法律上成为公司股东。你作为股东任然享有股权,如分红权,部分决策权等等。
若公司连续五年赢利却不分红,你可以让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你的股权。 公司法第75条里说的 合理的价格 什么标准算合理价格?如果公司说的价格和股东说的价格不一样,以那个为准? 是以每股净资产吗?那加不加无形资产?如果加无形资产,应该加多少那? 合理的价格,按照资产评估机构计算为准。
无形资产也可以计入净资产的一部分。他们也不敢估得太低,因为一旦低估,你作为股东,就有优先购买权,可以以低价购买其他小股东的股权。你的购买权优先于这个局外人。一旦低估,你甚至可以通过融资行使优先购买权全部买入牟利。 我们公司是有限公司。这个(外部人)以前不是我们公司的股东。
因为他收购太多人股权入注我们公司,公司章程好多条款需要修改。如果公司要修改章程是不是复合: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条件?----如果仅仅是股权并购,并没有出现公司要终止经营的情况,则公司要修改章程不复合: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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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公司股东人数从280人减到4个人。这4个人里有一个是(外部人)。这个(外部人)收购了276个股东的股权后占公司45%股份。要修改章程。是不是复合上面说的: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就股东会的内外说,凡是股东就是内部人。
既然这“外部人”已经是4个股东之一了,他就是股东,而不是外部人了。 如果这个(外部人)收购了大多数人的股权后。始终不去工商局变更登记。公司也不召开股东会会议提出修改公司章程,我是不是就不复合公司法第75条第3款了?也就是说我没理由让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我股权了? :这一情形应属于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 你可以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法第75条里说的 合理的价格 什么标准算合理价格?如果公司说的价格和股东说的价格不一样,以那个为准? 是以每股净资产吗?那加不加无形资产?如果加无形资产,应该加多少那? :可以计入无形资产,应该加多少, 要以资产评估的结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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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法》第75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的规定。这是新公司法为了更充分的保护股东利益而新增加的内容,也是股权转让的一种情形。 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详情>>
问: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月经的第10天去可以...
答:最好是月经的第二天,或者三到七天之内抽血检查都可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