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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如何解除诉前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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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如何解除诉前财产保全

原告提起恶意诉讼,并进行了恶意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了被告公司的银行帐户,在判决前撤诉。然后又重新起诉,重新诉前财产保全,如此反复,严重影响了被告的正常经营,请问:

被告如何能解除原告的诉前财产保全?请告知详细操作方法和流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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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9-04-25 13:59:35
    原告提起恶意诉讼,并进行了恶意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了被告公司的银行帐户,在判决前撤诉。然后又重新起诉,重新诉前财产保全,如此反复,严重影响了被告的正常经营,请问: 
    被告如何能解除原告的诉前财产保全?请告知详细操作方法和流程。
    ··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在审判程序中解决。既然原告已经撤诉,如果法院裁定准许,本审本诉即告终结,财产保全即应解除。又起诉,那是另一个诉讼,如果继续申请诉前保全,立案庭应当查明是否准许,如果诉讼理由和证据没有原则变化,应当不予保全。
       可以向立案庭申诉,说明上一次诉讼的情况,要求不予准许诉前保全。 再则,诉讼保全,应当提供经济担保,如果保全没有道理,应当承担被保全单位的经济损失。

    a***

    2009-04-25 13:59:35

其他答案

    2009-04-25 14:47:32
  •   
    你可以通过以下办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1、诉前保全是申请人的权利,人民法院无权剥夺。但是,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的财产担保,即可达到解除申请人诉前保全的目的。
    2、如果被申请人对财产保全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理由充分,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对其保全措施。
       3、如果申请人申请的诉前保全对被申请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在其撤诉或败诉后,被申请人可以通过诉讼,主张赔偿。 我摘录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楼主关注。 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五条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六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非***

    2009-04-25 14: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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