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
我现在55了刚办理了离婚。我们自愿达成协议对房产。子女都达成了协议。房产问题是这样的 三,住房安排;夫妻有坐落在北京市石景山金顶街4区8栋701号,楼房一套,房主张秀荣。 房屋归属张秀荣。由张秀荣付给李鸿森40万元。分两次付清。第一次20万。第二次于2012年3月30前付清 问题是这样的。我的女儿现年29岁了。我们的房子是我单位福利分房。我们以成本价买了。现在孩子不随我走。说有她的居住权。请问哪位专家我都走了她不跟我走有道理吗?
这和所谓的居住权没有关系! 按照你的意思,房子已经不归你了,你就无权决定房子给谁,谁可以住,你女儿愿意住在那里,自然你不能干涉! 房子归得到所有权的一方所有,只有他有权力决定谁可以居住在那里。 另外 ,你女儿已经成年了,已经是一个完全的行为能力人,她决定怎么做事她的事情,从这上面讲你更无权干涉了!
答:1998年的国发23号文: ——在一定时期内,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可统一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按建造成本价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出售。 ——有建房土地或对拥有产...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