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内水库堤坝土能卖吗
我们村一水库承包给一村民,合同上没有注明可以卖土,但是他还是私自取土卖土,将土卖给了本村村民垫宅基,共卖了500多车,每车33元,已被毁的堤坝东西长70多米,南北长8米,高约1.2米,这些土全部卖掉。乡政府出面阻止过多次,但是效果甚微,请问,他这样卖土可以吗,如何定性他的卖土行为?如果处理的话有依据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在防洪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毁损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等。” 第六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就你说的情形,如果乡政府都阻止不了,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
水库的承包者与发包方(村委会或其他水利部门)一定有承包合同,这位村民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承包水库,利用水库的范围。水库堤坝是保证水库丰水期安全的,不当的取土势必危及周边村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如果水库是村里承包给他的,那么他的取土行为可以定性为侵权(水库为集体所有权),该集体组织的任何一位成员都可以制止,也可以要求村委会出面制止,村委会怠于行使则村民可以自行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 也可以到村里看看存档的发包合同,一般情况下里面会有不当利用水库的罚则和补救措施。 这位村民不听劝阻一意孤行,在雨季到来之时造成大的人身财产损失,那恐怕就要触犯刑法了。
答:《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 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 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详情>>
问:老年人腿软,无力,发冷是咋回事?我父亲今年60岁,查出患糖尿病已有7年了,一直坚...
答:这是糖尿病的并发症,血管和循环障碍,要控制血糖,增强心功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