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这样签行吗?
现买了一投资性质的房子 开发商要求买后一定要租给跟他有业务联系的酒店做客房 每年给我交租 租十年 但违约条款里写明他如果不租了就赔我三个月的押金 我不想租就要赔偿他实际损失 这算不算不公平啊 总觉得什么都是他说了算 因为我是看到有十年租期才买的 他违约才赔那么少 可不可以通过什么办法把他违约也改成赔偿我的实际损失啊
一定要慎重哦,因为一旦签了合同就意味着你认可了全部的合同条款。 如果你对某部分条款有异议(现在你的权利与义务就不对等),就一定要跟他们事先协商、取得一致,并且签署书面的补充协议,这样才能保证你的权益;如果协商不成,就干脆别签(没什么可惜的)。
双方自愿为原则,记住要公证。
如果有失公平可以不鉴!!
如觉得不公平就不要签,小心落入人家设的全套。你购买了的房子,主权应该是你的你觉得不合适或你的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就不要租给他。开发商没有这个权力来安排你购买的房产用途。再者租房合同最好是一年一签为好。
纯属“霸王合同”,你应该仔细看合同,如果存在一定的风险,那一定是你吃亏。请你慎重!!!
这种合同具有欺骗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是买卖关系,如果买卖合同中约定租房的内容,合同就是既有买卖又有租赁的合同,这种合同如果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一个有效的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应该是对等的,但是不对等的条款如果你接受了,就不能反悔。
合同是相方的. 所以你有?喔?Ψ秸?判. 有?啻_補自身利益.
为什么不去律师事务所问问专业人士啊,毕竟不是小数目的合同,自己心里最好要有个底。
不公平。
1.修改合同 2.先签再说.假如属于无效合同,说明你有很大的自由度哦.
没有绝对的公平,只要你觉得能满足你的需要就行了,看问题长远一点就好了
先签再说.假如属于无效合同,说明你有很大的自由度哦.
为了避免麻烦,这种合同还是不签的好!很不公平呢!
可以拒签!
我觉得还行
可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增加至可以补偿你的损失为止。但损失赔偿额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合同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所指合同属融资租赁合同,对方的违约金即三个月的押金,如过低,你将来可诉请判令增加。参合同法第113条、114条。 另,签了合同后,通常是不存在显失公平问题,因为诺言必须信守。本合同也不例外。
我就弄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跟他们签这样的合同?给个理由行吗? 如果非要签这样的合同,那你就这样定违约金:双方如有违约就以房屋三个月(这个可由你定)租金为赔偿金.双方地位相等这是最起码的常识问题啊.你想想,十年哪!!都占了房屋使用年限的七分之一了,十年的房屋租金都不晓得会涨多少.(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全世界的土地都在涨价,理由当然房屋价格也随之上涨.)很明显,正常情况下房屋租金只有上涨不可能下跌的. 难道你担心房子租不出去吗?!!
同意"湖人氏"的观点.
和他再协商呀,达成一致意见时,再签合同不迟呀!
你可以提高你的押金金额嘛!算一算看一个月的租金是多少,押金可以高于租金的喔!
这个合同可以说是无效的,根本就是不公平的~
可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增加至可以补偿你的损失为止。但损失赔偿额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合同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所指合同属融资租赁合同,对方的违约金即三个月的押金,如过低,你将来可诉请判令增加。参合同法第113条、114条。 另,签了合同后,通常是不存在显失公平问题,因为诺言必须信守。本合同也不例外。
合同是意思自治的结果 现在显然不是意思自治是趁人之危的胁迫 如果合同非要这么签的话 那么现在要保留证据 证明签合同的非意思自治性 事后可以起诉予以撤销 如果这样的证据很难保留 也可以起诉显失公平予以撤销 但是在真正审理中法庭不一定能够认定 总之 能不这样签就不签 实在要签就留一手吧
向法院起诉要求修改合同因为合同显失公正
答:从信用卡取款需要手续费(每笔最低10元),而且每天需支付万分之五的利息(相当于年利率18%),成本较高,而基金投资的回报率是不确定的,建议你不要借/贷款投资!先...详情>>
问:我好孕了吗我是7月2号Yj,周期28天,前天测到ZZY两道杠。可不知道为什么,前...
答:祝贺你!你应该是好孕了.不要太担心是宫外孕,别给自己这样的压力,再说你得再去医院确认是否真的怀上了,!祝你安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