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
为他人汽车贷款作保证人,该车也一并抵押作担保,实现债权时该车是否应优先实现?
你好,关于你所提问题答复如下,以供参考: 1.这个问题涉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2.《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应在该车上优先实现债权。
既有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又有物上保证人时 债权人如果同时行使抵押权,债务人的财产应优先偿还债权人的债务。
以下回答,供参考: 根据我国规定:既有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又有物上保证人时 债权人如果同时行使抵押权,债务人的财产应优先偿还债权人的债务。
嗯 。优先受偿
答:依据《物权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 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