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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被入盗,房东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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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被入盗,房东有责任吗??

我在出租房那里给人偷了一台电脑(买了还不够一个月),而我跟房东并没有签定过合约,他只是去开收据给我,我搬入去已经租了快一年了...
我那里是有三道门..而这三道门一点给撬过的痕迹都没有(有人见到盗窃的人直接开门入去拿了就走的,只是当时哪个人以为那些人是出租屋的人,才没有管).只是我自己在第三道门那里有一个挂锁....我那个挂锁就给人拿走了...房子里什么东西都没有动过..只是偷了我的电脑..和台面的几十块钱.
因为我跟房东没有签订过合约,我的好多朋友都说房东有责任的..我去找他理论的时候..他就说:要是每个人都不见东西,那我不是个个人都需要赔???所以房东就坚决不赔.
我报警了,可是警察根本就不管..我已经不见了两台电脑,有一台是我女朋友给人骗走的(属于诈骗怨不了谁,只有等警察去查).我在那里租了那么久从来没有给过钥匙其它人,平时都是他们过来我直接开门给他们的.
各位我想问的就是房东有无责任??
我去告房东的话,有无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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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9-01-08 13:11:19
      答:您好:
    问题性质:
        根据您的表述,您的问题应该是房屋租赁中双方权利义务问题。问题的焦点在于出租方有没有保证出租房屋防盗安全的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享受如下权利并承担如下义务: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有权查验承租人及其全部同住人的身份证明;租赁期间,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定期查看承租人使用房屋的情况。
          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在租赁合同中确定承租的居住人数;承租人不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当督促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居住登记。    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应当及时报告社区综合协管队伍或者有关管理部门。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居住房屋的承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有权查验房屋状况是否符合房屋的安全状态。    居住房屋的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应当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增加同住人的,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增加的同住人不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当督促其按照国家 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居住登记。
       建议: 根据上面的规定来看,房屋的出租方并没有保证房屋防盗安全的义务。如果没有房东参与盗窃的证据,起诉房东无法解决您的问题。 。

    李***

    2009-01-08 13:11:19

其他答案

    2009-01-07 20:52:09
  • 房东无责任。房东与你只是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房东没有给你管货的义务。你的电脑被盗,,这是一个刑事案件,警察有义务立案侦察。

    公***

    2009-01-07 20: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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