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女方提出离婚诉讼,男方有权要回彩礼吗

首页

女方提出离婚诉讼,男方有权要回彩礼吗

我的一农村男亲戚,由于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一直未婚,2007年初年已有33岁,在别人的介绍下与邻村一女子34岁的女子相识,两人交往半年后结婚,双方家庭对此婚姻也比较满意.
由于女方比较任性,双方又沟通不足,女方一不如意,动不动就回娘家,每次都要男方上门去接回来.
婚后5个月,女方说男方性功能方面有问题,要求男方做检查,男方检查结果提示无性功能方面的问题,女方却要求离婚,在男方家中引起地震,男方父亲压力过大,精神失常(在农村被人说在那方面不行是很严重的),男方不同意,女方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结婚时的陪嫁品(如电视啦等),但是这些陪嫁品是用男方下聘金约2万块买的,现在两人已经分居3个月了,这种情况下,现在我想请问专业法律人士:
一、法院会判离吗?
二、如果判离的话,男方
1、要退还给女方陪嫁品吗?
2、能在答辨中提出要求女方退回2万块的下聘金吗?还是要另外写反诉状?
3、能要求女方给予精神赔偿吗?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8-08-19 00:40:27
      一、法院会判离吗? 
    不一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但若女方确有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结婚五个月,分居三个月”,判决离婚的可能也不是没有。
    二、如果判离的话,男方 
    1、要退还给女方陪嫁品吗? 
    是的。
      陪嫁应该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夫妻双方婚后没有约定为共同财产,就仍然是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当为其所有。 2、能在答辨中提出要求女方退回2万块的下聘金吗?还是要另外写反诉状? 可以要求返还聘金,不需要另外写反诉状。“离婚案件诉讼属于复合之诉,当事人提出的返还彩礼的请求不应作为反诉处理;但返还彩礼部分的诉讼费用应由提出返还请求的当事人预缴。
      ”这是江苏省高院的审判纪要的规定,实际操作中,各地法院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如何你可以咨询一下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有规定,三种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即你说的聘金: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能要求女方给予精神赔偿吗? 精神赔偿是没有的,因为《婚姻法》规定的很明确,只有在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对方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对于你说的这种情况,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
       《婚姻法》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男方要如何答辩? 答辩时,你若同意离婚,就说同意,同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返还你的聘金:若不同意离婚,就直接说不同意离就可以了。
      当然,如果不同意离婚,就暂时不要提返还彩礼的问题。 。

    风***

    2008-08-19 00:40:27

其他答案

    2008-08-19 10:00:29
  •   一、法院会判离吗? 
    ------------------------------
    离婚案件首先要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认定感情确已破裂时要判决离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二、如果判离的话,男方 1、要退还给女方陪嫁品吗? 女方如果要求,要退还的。 --------------------------------- 2、能在答辨中提出要求女方退回2万块的下聘金吗?还是要另外写反诉状? 一般是不能要求的。
      婚前的彩礼应当视为赠予,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不能退还。不存在写反诉状的问题,这在一个诉讼中可以解决。 ------------------------ 3、能要求女方给予精神赔偿吗? 就你说的这种情况,不存在精神赔偿。因为女方不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情形。
       ----------------------------- 男方要如何答辩? 男方只要就女方提出的离婚理由不存在作为抗辩就可以了。你坚持不离婚或如果离婚要在财产上多予照顾就可以了。

    引***

    2008-08-19 10:00:29

  • 2008-08-18 23:52:50
  • 你好
    一、法院会判离吗? 
    如果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是不会判离的,可于期间寻找有利的证据.
    二、如果判离的话,男方 
    1、要退还给女方陪嫁品吗? 
    如果这些陪嫁是婚后购买的,那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可以要求平均分割.注意婚后不是指婚礼,而是指办理结婚登记.
    2、能在答辨中提出要求女方退回2万块的下聘金吗?还是要另外写反诉状? 
    如果双方己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彩礼是不能要回的,对此高院有专门的司法解释.
    3、能要求女方给予精神赔偿吗? 
    不能.
    其实男方应该是想为自己找一些经济上的补偿.男方付出了很多,而女方却反而给男方和男方家庭带来很多负面的影响.有需要的话可以点俺的名字发消息.

    1***

    2008-08-18 23:52:50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婚姻家庭 相关知识

  • 法律咨询
  • 法律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资料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