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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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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问题

婚前个人房产一次性付清,离婚时对方有权分割房产增值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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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7-17 15:07:04
    可以的。婚姻法司法解释有规定,无论是以个人财产还是共有财产来投资,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收益是共同财产。
    房屋置业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投资。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财产有增值属于夫妻双方的贡献,当然是共同财产。无论从婚姻的伦理意义还是从婚姻法的整体解释都是说得通的。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3]19号)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大***

    2008-07-17 15:07:04

其他答案

    2008-07-17 17:10:55
  • 如果系一方投资用于收益的房产,是可以就收益部分进行分割的,但是其他的情况下,房屋是否增值与你无关.

    张***

    2008-07-17 17:10:55

  • 2008-07-17 12:24:11
  • 如果离婚时,想分割房产增值部分,
    那不乱套,
    房产买进时300万,离婚时,值200万,增值-100万,还想分吗?
    

    1***

    2008-07-17 12:24:11

  • 2008-07-17 11:47:27
  • 婚前个人房产一次性付清,离婚时对方有权分割房产增值部分吗?
    -----------------
    婚前的个人房产是个人的财产,该房产增值与贬值其所有权并未发生改变。如果对方要求分割增值部分,你可以问其房产若贬值他愿意补偿吗?既然不是共同财产,就谈不上分割,所以离婚时对方不能分割增值部分,也无权分割原来的价值。

    引***

    2008-07-17 11:47:27

  • 2008-07-17 11:37:04
  • 没有权利!婚前财产永远是一方的,不管这个财产是贬值还是身子。
    除非是经营性用房,夫妻婚姻期间内,共同经营的,可以分割收益部分。

    1***

    2008-07-17 11: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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