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的诉讼地位
实习律师在同主办律师一起出庭,进行诉讼活动时,法官说因为是实习律师所以没有在法庭上发言和进行法庭提问的权利,并且在审判文书中也不会出现实习律师的名字,在庭审笔录中也不会出现实习律师的影子,法官声称是依据诉讼法律的规定。我想知道有什么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是《律师法》第八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一)具有律师资格; (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三)品行良好。” 相信你已经符合第(一)(三)条了,但你是在“实习”说明你才不符合第(二)条,即还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即还不是律师,所以,你不能以律师名义出庭。 法律上就是这么规定的,但在实际上不具备律师资格的也是可以做代理人的。即“中国法律援助”网友说的“我当时全是我自己说,案子自己办”的情况是有的。这就看当事人是否委托给你了。如果你不是受委托人,那么,当然不能在法庭上有任何行为了,只能是老老实实地“旁听”了。哈。
实习律师在同主办律师一起出庭,进行诉讼活动时,法官说因为是实习律师所以没有在法庭上发言和进行法庭提问的权利,并且在审判文书中也不会出现实习律师的名字,在庭审笔录中也不会出现实习律师的影子,法官声称是依据诉讼法律的规定。我想知道有什么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律师法规定。 实习律师,只是正式律师的助手,并有独立的“律师”资格和地位,没有执业证书,故,没有发言权。 但,当事人委托书如果包括实习律师是受托人,应当可以以普通代理人(不是律师)的身份出庭。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第2款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最高...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