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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水管从我二楼厨房泛水出来弄湿地板,应该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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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水管从我二楼厨房泛水出来弄湿地板,应该是谁的责任?

因下水道被堵,公用水管从我二楼厨房泛水出来弄湿地板,应该是谁的责任?我家住在建造有20年左右时间的老房子的二楼(钱少买人家二手房),08年5月1日放假三天,我和老公就回我娘家休息去了,4日早晨我正坐公交车打算去上班,得知我家有水漏出来,漏到一楼住户家中的天花板上了。我连忙赶回家中(1楼已经在我家门口吵的不行了),打开门一看,不是我忘记关水龙头造成的漏水,而是由于公用水管中被堵,2楼到5楼的公用水管的污水排放不出去,通过我家的厨房全部泛水到我家(整个厨房,客厅3/4木地板全部被污水浸透了,现在我家的地板已经开始醮裂)。
现在问题是,1楼住户缠住我们不放,要我们赔偿他的全部损失(要我们给他装修天花板,给他装修地板),他的理由是水是从你2楼漏下来的。事实上他们家的天花板是存在水往下滴的现象,而地板上只是滴到几滴水,我们当时就去他家看过了。后来由于那个男的不肯走司法途径,居委会出来调解,说让我们出2000元钱。我老公的意思是我们就算有责任也是1/4的责任,所以要赔也只赔1/4,其次我们也是受害者。但1楼那个男的嫌我们出钱少还是不依不饶的吵闹,我和我老公单位都去吵过了,我们单位的领导都对他说这不全部是我们的责任,其他几家包括物业都有责任的,但那个男的还是不罢休,昨天跑到我家里来吵,我老公对他说反正我们已经够让步的了,价钱也已经开出来了,你愿意接受调解就调解,不愿意就去走司法途径。那个男的就指着我老公的鼻子骂,后来我们报了110才把那个男的弄走。后来知道那个以前因为到买外汇,容留卖淫嫖娼被劳教过,而且他们夫妻都是下岗的,有个儿子在外读书。有人劝我,1楼不愿意起诉,就由我们家起诉告3-5楼以及物业,但我家的情况是我现在肚子里有小孩,诉讼方面也不是很懂,比如诉讼费和律师费怎么算等等,包括当时因为也没有拍照留下证据,只有隔壁人家看见(也就是说只有人证没有物证)如果诉讼胜诉的可能性多大等方面都不知道,所以没有精力和时间去弄。现在我想拜托这里的大家伙帮我们多出出注意,谢谢啦!我现在是新用户,只有20分积分,不好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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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8-05-27 10:36:35
    你这事我见过,应该在一楼之下的共用地下管线堵塞了,这时,污水应该是从一楼的地漏中溢出,这本应该由一楼向物业或居委会报修,或直接与本单元的其他业主协商集集资维修。但是,一楼没有按这个正确的途径走,而把自家的地漏堵上了,让水向上憋,才会导致污水从你家溢出,如果你家也堵上地漏,水就向三楼憋……,但你家没人,没有及时发现。那么,你家除了发现不及时外,没有别的责任。
    建议你们请居委会到一楼看看,是不是这个情况吧。如是,要注意取证,或由居委会做证。
    在这种情况下,应与本单元全体业主协商解决下水道的疏通费用。一楼以自身的过错最终导致他自家的损失,应该由他自己承担责任。
    以上问题建议请居委会协调解决,协调不成时,建议向法院起诉。不要考虑诉讼费。你起诉时不涉及一楼的损失,只是下水道维修费,没有几个钱。另外,这种情况下,宁可把钱花在法院也不能让他一楼把你们的熊住!!!

    北***

    2008-05-27 10:36:35

其他答案

    2008-05-27 12:49:20
  • 我是发帖人,因为发帖人不能跟在后面回答,我就又注册了一个。
    我说明一下,我们的老房子1楼是独立水管,建造的时候就是如此的,2—5楼才是公用水管。

    美***

    2008-05-27 12:49:20

  • 2008-05-27 10:18:2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
    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
    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这一规定也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一楼如果主张要你赔偿,他就要提出你给他造成损失的证据(也就是修复天花板和地板的合理费用),而且他要提供损失是由你造成的证据。而如果你起诉3——5楼,则需要你提供相应的争取,而且在你没有赔偿一楼损失的情况下,你只能要求3——5楼赔偿你家的损失,是不明智的选择。
      从法理的角度考虑,你就等着一楼来起诉你是最经济的,他除了起诉你肯定还要把物业也列为共同被告,物业肯定出钱找律师什么的,你就算赔点也不会很多,法院不会认定很多损失的,粉刷一下天花板换几块地板能有多少钱。 诉讼费用: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诉讼费没有多少钱,律师费用可就不便宜了,这样2000块的案子一般没有人替你代,一般写个诉讼状就得100、200的,2000的诉讼标的怎么要啊。 综上,我认为,你现在最明智的选择就是静观其变,他起诉你就应诉,法院不会让你赔的离谱;他再打上门来你们不要开门,隔着门谈,闹的太过分了就报警,等他提出个你们能接受的标准。
      

    没***

    2008-05-27 10: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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