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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我父亲再婚后,于1997年继母单位分的房子买成了产权房,现在继母死后,她的女儿要继承房子的产权,请问我父亲有继承房子的权利吗?继承的份额是多少?(她女儿一直住在该房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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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3-17 01:04:54
      有权继承
    1。1992年我父亲再婚后,于1997年继母单位分的房子买成了产权房
    根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此房产购于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拥有一半的产权。 2。现在继母死后,她的女儿要继承房子的产权,请问我父亲有继承房子的权利吗? 根据《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所以你父亲和继母的女友均有权继承此房产。 3。继承的份额是多少? 继承的份额是你继母所有的一半产权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你父亲实际拥有的份额是自身所有的一半加上继承得到的另一半均分后的份额。 。

    鱼***

    2008-03-17 01:04:54

其他答案

    2008-03-17 09:08:11
  • 1992年我父亲再婚后,于1997年继母单位分的房子买成了产权房,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改房,如果没有合法约定,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每人一半。
    现在继母死后,她的女儿要继承房子的产权,请问我父亲有继承房子的权利吗?继承的份额是多少?(她女儿一直住在该房子里。)
    ……你继母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含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女儿当然有继承权。继承份额是上述继承人中的其中一份。
    你父亲先有一半产权的前提下,也是继承人之一,粘的份额已经是多数。 
    

    a***

    2008-03-17 09:08:11

  • 2008-03-17 07:09:35
  • 取得房改房产权证时间晚于再婚时间,应属婚后共同财产。根据相关规定,你父亲拥有3/4的产权,她的女儿有1/4产权。

    紫***

    2008-03-17 07:09:35

  • 2008-03-17 00:56:25
  • 这种情况只要事先没有任何约定,你父亲有部分继承权,究竟多少法律有规定。可咨询律师。

    s***

    2008-03-17 00: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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