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如何处理?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如何处理?
1、无效房屋买卖合同中房屋可视同折价转让于买受人,买受人可以享有依附于无效合同权责关系的债权性财产权利,获得安置利益补偿中的大部分。一般包含两部分,一是房屋作价款(一般是房屋重置价结合房屋成新情况);二是带有出卖人身份性质的安置利益中的一部分补偿买受人的损失。
2、根据安置利益的不同形态,可以作不同的处理。如果安置利益为经济补偿,则可以由买卖双方分别取得补偿款,性质上是安置补偿款归出卖人,由出卖人以其中一部分对买受人予以补偿。如果安置利益是优惠购买安置房屋,则可以按安置房市价与优惠价之间的差价由双方分得。
如果安置利益是另行安排给出卖人集体宅基地或者连带房屋的,则应当由出卖人给予买受人适当居住利益损失的补偿。3、对于农村房屋买卖涉及征地补偿安置的处理,一般应当尊重政府部门的处理与协调,并尊重房屋买卖双方的协议。《农村宅基地房买卖合同》无效,如何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判决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
作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特别是买受方,就应当注意合同无效后,如何才能在明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将将损失降到较低或希望法院的判决能保障自身的利益。
答:因宅基地使用权发生争议,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应先由行政机关处理。这是法 律规定的前置程序。宅基地使用权发生争议,不能以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为宅基地使...详情>>
问:老妈给我在我们镇旁边买了栋房子 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只有宅基证 房子可以买吗?安全...
答:这样的房子应该是小产权房,建议购买时要慎重考虑!详情>>
答:地税局收契税由原来总房款的3%降到1.5%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