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延期开庭具有哪些特征?
什么是延期开庭具有哪些特征?
延期开庭是指仲裁庭在开庭审理之前或者审理过程 中,由于出现法定事由,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依职权决定推迟开庭审理日期的行为。延期开庭具有如下特征:①延期开庭发生在仲裁庭开庭审理之前或者 庭审过程中;②延期开庭必须符合法定事由;③延期开 庭可以以当事人申请为前提,也可以由仲裁庭依职权主动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④是否同意延期审理由仲裁庭 决定。
仲裁中的延期开庭与民事诉讼中的延期审理既有相同之处,又有明显区别。二者的相同之处是•。都发生在 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由于特殊情况的出现而无法进 行审理,而将案件开庭审理的日期推延到另一个时间。 二者的主要区别有:①民事诉讼中的延期审理发生在开始审理之后,而仲裁延期开庭既可以发生在审理过程中, 也可以发生在第一次开庭审理之前。
②民事诉讼中延期 审理的法定适用范围比仲裁中的延期开庭更广泛,除了 因当事人申请回避之外,还包括: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没有到庭;需要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 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以及其他 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况。而仲裁庭延期开庭的法定条件仅 是当事人有正当理由。
③民事诉讼中的延期审理是由法院依职权决定的,而仲裁中的延期开庭,可以由仲裁委 员会依职权作出决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在接到开庭日期 通知后的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答:你好,不是的,如果法院没有同意的话会如期开庭的。是否能延期开庭审理,需要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审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