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国家允许商业性利用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是否构成犯罪?
无证经营国家允许商业性利用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是否构成犯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03年8月4日国家林业局颁布的《关于发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对于无证经营国家允许商业性经营利用的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是否按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犯罪论处,司法实践中有较大争议,由此也导致各地对此类案件的定性处理不一致,严重影响了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笔者建议,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应尽快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以结束争议。同时,笔者在此也根据本人司法实践对这个问题提出个人观点,即认为无证经营国家允许商业性经营利用的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不构成犯罪。
答:要去当地的林业局申报详情>>
问:溜冰会不会使腿变粗经常溜冰,一旦停下来,会不会长胖。 是不是溜冰会使腿变粗。
答:会,怕粗就别经常溜或别停。祝你如意。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