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务上合理避税的方法有哪些呢?
账务上合理避税的方法有哪些呢?
账务上合理避税——企业所得税方面 (一)多计提应付工资,年终将结余部分上缴主管部门。 (二)不上缴统筹金的单位,计提统筹金长期挂帐不缴。 (三)购买土地,准备扩建,将土地作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不作损益处理。
(五)白条支付水电费。 (六)购买假发票人帐。 (七)应有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进入管理费-其它。 (八)主管部门向下级分摊费用,下级只有记帐支付凭证,没有原始凭证。 (九)邮政、电信行业收取的邮资、话费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用盖邮戳的白条、托收承付票据给客户。
(十)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发票、税票。 (十一)记帐凭证报销多,原始凭证数额少。 (十二)购入固定资产列入费用,或者将固定资产分解开票记入费用。 (十三)在建工程的贷款利息记入管理费用或者财务费用。 (十四)财产损失不经税务机关批准,直接在税前扣除。
(十五)流动资产损失在地税批复后,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十六)补贴收入不并入计税所得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 (十七)业务费、广告费超支后放在其它科目列支,如: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有害补助等。
(十八),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在税前列支三新费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费)。 (十九)校办企业、福利企业的证书没有年检,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 (二十)税务稽查审增的所得额,属于时间性差异部分,只补税不调帐,造成明征暗退。 (二十一)中央与地方企业所得税划分模糊,纳税人为方便,只在地税办理税务登记。
特别是2002年实行各50%企业所得税以来,由于国地税信息不共享,致使在2002年新办证的纳税人没有全部到国税办理税务登记。 (二十二)企业收取的承包费不记人所得额,长期投资、联营分回的盈亏不在帐上反映,始终在往来帐上反复。 (二十三)购买股票、债券取得的收入不按时转记投资收益。
(二十四)未经税务机关批准,提取上缴管理费。 (二十五)发生大宗装修、装潢费用以及待摊费用不报税务机关批准就摊销。 。
答:办法有: (1)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从下; (2)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3)可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月工资收入大致拉平; (4)...详情>>
问:近视了还会老花吗?有人话近视了就不会老花,但又有人话会!到底会不会呢?真想知道!
答:近视了同时也会老花,老花时近视的度数会降低。我看过一个老人同时带者两副眼镜在打麻将,说是一副近视一副老花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