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违约金吗?
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违约金吗?
[3例:曹某某于2009年4月1日进入某地某咨询公司担任咨询顾问。双 方签订了自2009年4月1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的劳动合同。2009 年5月9日,双方签订了保密与不竞争协议。该协议约定:曹某某承诺 在与咨询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两年内,不能在与咨询公司生 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提供同类服务的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不自营与咨询公司类似的产品或服务。
2010年4月30日,双方又签订了竞业禁止 协议。该协议第四条约定:如曹某某不履行竞业禁止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义务,须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咨询公司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其离开 咨询公司前一年的实际年度总收入的两倍。2011年2月10曰,曹某某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
2011年2月18曰,曹某某离开咨询公司,并领取 了第一个月的竞业禁止补偿金2000元。双方同时约定,以后的竞业禁 止补偿金由咨询公司于每月的10日打入曹某某工资卡。随后,曹某出 任某地某出国咨询公司的移民顾问,该公司的经营项目与咨询公司的 经营项目基本相同。
咨询公司交涉未果,于2011年6月诉至某地某市 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曹某某继续履行保密及不竞争协议,并 支付违约金。
答: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详情>>
问:请帮我看看化验单.肝功和两对半我老婆一年前怀孕的时候查出有乙肝.07年7月又去做...
答:是小三阳,肝功正常,查DNA来了解传染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