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程序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行政复议程序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①申请人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申请人资格,即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时应当明确指出是谁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以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申请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即意味着复议活动无从进行。 ③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即申请人必须明确提出要求复议机关保护自己哪些具体权益和提供哪些具体救济。指出自己的权益遇到具体行政行为的哪些伤害,有哪些证据材料。复议请求是申请人的复议主张,事实根据则是支持其复议主张的材料,这是复议申请必备的条件。
④属于复议范围的受理复议机关管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能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提出复议申请,不在行政复议范围内的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同时申请复议必须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机关无权受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复议案件。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关单行法律、法规对申请复议条件有特别规定的,应从这些特别规定。
答: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复议机关的法制科(处、办)提交书面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复议请求,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签名...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