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司法实践中,下列财产一般认定不属于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 (1)一方同居前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等; (3)一方在同居期间继承的财产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2、对于一般共有财产的处理是否应适用婚姻法规定,按照顾女方进行平均分配 婚姻法系调整夫妻身份及其财产关系的专门法律,分割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但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没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因此,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宜依据等分原则处理。 。
答:未婚则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我国目前不认可事实婚姻,所以不存在财产分割问题,个人带走属于自己的财产即可。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