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低保户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常州低保户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今年《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城市居民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可以享受如下优惠照顾政策: (一)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保障对象入托、接受义务教育的,减免学杂费30%~50%,具体由各校掌握;对保障对象中属于孤儿的,学杂费给予全免。
(二)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对保障对象自住的公房,本人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全部住房补贴抵缴房租后的每月净增支部分,经批准可以全免。 (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从事个体饮食服务或其他需要健康体检的个体职业的保障对象,免收健康体检费;对保障对象住院期间的床位费、手术费、治疗费各减免30%。
(四)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障对象的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按每月8元收缴。 (五)水电等行政管理部门对保障对象家庭的水费给予适当减免,适当免收电费构成中的市政附加(先收后退)。 (六)劳动、人事等部门对符合就业条件的保障对象优先提供推荐就业服务,用人单位优先录用。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保障对象,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减免个体登记费和个体管理费(第一年全免,第二年减半)。 (八)税务行政管理部门对从事社区服务的保障对象,按常政发[1997]155号文第十一条的款项给予税收减免。 (九)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对保障对象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法律服务时,应提供法律援助。
答:《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该条的规定明确了继父母子女...详情>>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