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诉讼由谁管辖?
涉外离婚诉讼由谁管辖?
1、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一种。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有特殊情况下,也适用“被告就原告”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民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民法通则》第147条对涉外离婚适用法律问题亦有明确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答: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 1、管辖的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