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共青团工作条例工作职权有哪些?
乡镇企业共青团工作条例工作职权有哪些?
第十七条乡镇企业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支部委员会书记, 是党员且适宜的,应参加同级党委;是党员而不是同级党委委员的, 应列席同级党委会议;不是党员的,党组织应通过适当途径,使团的 书记及时了解党组织的工作意图。 第十八条乡镇企业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支部委员会书记, 可列席必要的厂长(经理)办公会议,了解和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
第十九条乡镇企业团组织应主动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 员发展对象;向厂长(经理)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出任企业管理干部。 第二十条乡镇企业团组织应向党组织和厂长(经理)为做出突 出贡献的团员青年申请表彰、奖励和晋级。 第二十一条乡镇企业团组织应真实反映团员青年的要求和呼声, 经常开展民主协商对话,积极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充分代表青年参 与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十二条乡镇企业团组织应根据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 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乡镇企业团的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享受本企 业中层干部的政治、经济、生活待遇。
答:乡镇企业团组织应向党组织和厂长(经理)为做出 突出贡献的团员青年申请表彰、奖励和晋级。详情>>
答:酸牛奶是用鲜牛奶通过特殊细菌发酵制成的,牛奶经酸化后,酪蛋白凝块变小,并且可使胃内酸性增高,对于宝宝的消化吸收很有帮助,宝宝适量食用酸牛奶是有好处的。需要注意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