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行为有哪些种类?
票据行为有哪些种类?
1、出票。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称为出票行为,也称票据的发票行为或发行行为。票据为设权证券,票据上的权利义务是通过出票行为而创设的。票据的有效或无效,票据权利义务的内容等,都须通过出票行为来确定,其他票据行为都是在出票行为的基础上、并在出票行为以后才能进行。
因此,出票行为是基本票据行为或主票据行为。 2、背书。背书人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称为背书行为。因背书行为,背书人产生对背书人及其后手的担保责任,被背书人成为新的持票人并取得票据权利。 3、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承诺在票据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称为承兑行为。
汇票关系中,汇票的持票人往往不是出票人,出票人仅是单方委托付款人对持票人付款,付款人是否接受付款委托并不一定,付款人只是关系人而不是债务人,没有绝对的付款义务。但是,一旦付款人作出承兑行为,付款人就成为汇票债务的主债务人。 4、保证。保证人对特定的票据债务人的票据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票据行为,称为保证行为。
与其他票据行为不同,我国票据法没有对票据保证行为给出法律上的定义。保证人本人也不是票据授受的当事人,与票据债务没有当然的联系。但基于保证行为的作出,保证人成为票据的债务人之一。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