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主管部门要代管民营非企业单位合法吗?
业务主管部门是政府部门,垂涎该单位,找个借口,要代管不知合不合法?
琢磨半天,也没弄懂你说的情况。。能不能把情况说得具体些啊
另外,“民营非企业单位"是啥意思呢?你是在说个体私营业户,还是指非民营企业啊?如果你是指非民营企业,那要看你说的那个单位性质是国有企业,还是集体企业,如果是国有企业,行业主管部门事实上完全可以代管,因为连企业领导的人事任命都是主管部门说了算,当然可以操纵、决定企业的大小事宜。。
如果是集体企业,行业主管部门代管也是可以的,但需要一些前提条件,例如这个集体企业或经营不下去面临破产,或企业法人涉嫌犯罪的,总之企业面临生存困难或出现重大变故,行业主管部门有权暂时接管企业,或为企业寻找新的出路,或为保障职工集体利益,但不能以政府部门的名义去经营该企业,主要做些穿针引线等工作,待企业从组后,无论集体性质改变与否,政企还是必须要分离的。。
答:你是说登记机关不愿意同时兼作你的业务主管单位?还是登记机关指定业务主管单位拒绝你?如果前者,你可以找行业内国家级单位做业务主管单位,如果是后者,如果指定单位不接...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