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时必须给什么样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立遗嘱时必须给什么样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据此规定,立遗嘱时必须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这里所说的“必要的遗产份额”,是指为需要特别保留遗产份额的人所设定的保留份额。
所谓必要的遗产份额,是指维持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基本生活所需要的遗产份额。“基本生活需要”,应当依法定继承人所在地区人民的一般生活水平为准。实践中,在具体确定必要的遗产份额时,既要考虑继承人的生活状况,又要结合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数额。
如果法定继承人生活较差或者被继承人的遗产数额较大,可以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相应的多保留一些;如果法定继承人生活尚可或者被继承人所遗留的遗产数额较少,则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相应的少保留一些。一般来说,往往在法定继承人依法定继承所应得的遗产份额以内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能高于法定继承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标准。
答: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在这则案例中,虽然母亲...详情>>
问:经前经常出现下腹部左边或右边疼痛经前经常出现下腹部左边或右边疼痛,我很困扰也很担...
答:还是到医院检查治疗的好 这里回答不了专业问题 不要担心不要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