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应当或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有哪些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应当或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1)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2)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査起诉的;(3)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 影响侦查、审査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4)对被害人、证人、举报人、控告人及其他人员实施打击报复的。 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1)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的;(2)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3)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需要对上述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答:根据《高检规则》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二)企图自杀、...详情>>
答:酸牛奶是用鲜牛奶通过特殊细菌发酵制成的,牛奶经酸化后,酪蛋白凝块变小,并且可使胃内酸性增高,对于宝宝的消化吸收很有帮助,宝宝适量食用酸牛奶是有好处的。需要注意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