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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人是否对受害人自己选择医院或者自行转 院发生的医疗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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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人是否对受害人自己选择医院或者自行转 院发生的医疗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侵权行为人是否对受害人自己选择医院或者自行转 院发生的医疗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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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5-03 12:48:31
  •   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需要到医院救治的,应 该有权选择具体哪一^也点、哪一'级别的医院。虽然最局人民法院 在《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 十四条规定:“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 院费的单据为凭。
      ”确定了选择医院应遵循的就近原则。但是,也 不必因此过于机械地强调就近治疗。比如,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致 眼睛受伤,虽然就近有社区医院或者综合医院,但是受害人选择相 对较远的专门的眼科医院也属于合理范围,在非就近医院救治发 生的医药费、住院费也应属于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的范畴。
      
       对于受害人自行转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虽然最高人民法院 在《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 十四条规定:“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 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人身损 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取消了对受害人转院的不 合理限制^所以,即使未经原就住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转院之后发 生的医疗费仍然应该包含在侵权行为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范围内。

    李***

    2016-05-03 12: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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