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清算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在该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我国立法未对清算主体不履行清算义务进行责任追究。当时,判决清算主体承担清算责任成为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的主要甚至是唯一的责任形式。这种判决虽然很便当,但很难执行。因为在具体的执行实践中,法院在会计制度不全、财物账目混乱的情况下,无法完成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
于是,在司法界和理论界的纷纷呼吁下,2008年5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便对清算赔偿责任进行了立法规制。由此,确立了清算主体的清算赔偿责任,扩大了清算义务人的责任形式,更为充分地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答:《公司法》第190条规定: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详情>>
问:发烧用药后过敏该怎么办啊我家宝宝前几天发烧,烧到39度,吃了美林,还用了对乙酰氨...
答:药物疹 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疹,称为药物疹。 药物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麻疹样,猩红热样,湿疹样,荨麻疹样,紫癜样,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