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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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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发工资

公司不发工资,签了合同,我现在想找个别的工作,还没有辞职,如果我找到了.直接走的话可不可以?或者还是先找劳动仲裁啊?我的公司在亮马桥,应该是朝阳的,是不是就找朝阳的劳动仲裁啊?多放谢大家了,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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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6-03-15 12:51: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因此,公司不发工资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也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由于你与公司签有合同,你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或解决问题,而不能采用辞职的方式,否则,你将丧失维护你合法权益的权利,甚至面临被公司追究违约责任的风险。
    建议你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向公司住所地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
    1、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2、支付拖欠工资及25%经济补偿金;
    3、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今的社会保险金等。
    相信会得到仲裁委支持的。 
    25%的补偿金是以向仲裁委主张的违约金数额为基准计算,肯定是含保险金等在内的个人税前金额。

    海***

    2006-03-15 12:51:47

其他答案

    2006-03-15 16:29:35
  • 你既然已经签了合同,那你要离开公司的话,就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否则你可是要付违约金的哦。其次,你在去找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有两种办法,1是你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受理你的案子后,会直接去你公司查处;2是去劳动局的仲裁科,仲裁申诉期限是60天,你要带好你的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最好用A4纸),其次要带好你的合同,合同要复印两份(一份给劳动局、一份给你单位)。最后要带好你的证据

    钟***

    2006-03-15 16:29:35

  • 2006-03-15 16:26:04
  •    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拖欠工资比较严重的话,算是公司先违反的劳动法。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中有一条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你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方面的纠纷必须先到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不可以直接到法院。法院不会受理。
       正确地做法,是同上司进行沟通。虽然一般辞职都要提前一个月提出来,但公司也不会做得太绝,毕竟勉强挽留一个心不在焉的同事也没啥意思。主管要是这点情面都不讲,真是不配做一个管理者。你可威胁要到劳动局投诉拖欠工资事宜,或直接找经理,当然先要为辞职找个好的理由,让经理也好下台。
        实在说不通,就到劳动局投诉工资事宜,公司恨你恨得要死,决对不会留你的了。。。
       不希望进行劳动仲裁,费时费力。。。麻烦啊。

    蔷***

    2006-03-15 16:26:04

  • 2006-03-15 15:41:20
  • 应当通过劳动部门解决后才可以离开
    

    艾***

    2006-03-15 15:41:20

  • 2006-03-15 15:19:21
  •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既然你已经打算离开你现在的公司了。我就教你一下招:在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不让自己交违约金。
    一般情况下,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违约条款都约定:如果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为前12个月的工资总和。那么,你肯定觉得自己亏了,一年的工资都算做违约金,不是白干了。这时你可以想想:(1)你在平时工作中有没有加班,如果安排你在工作是加班的,公司应支付你不低于你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如果安排你在休息日加班的,公司应支付你不低于你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公司安排你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公司应支付你不低于你工资300%的工资报酬。(2)再想想,你们公司发工资的时间与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是否一样,如果未按约定支付你工资,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滞纳金,为工资的25%。(3)公司是否按月足额给你缴纳保险费用及公积金。

    b***

    2006-03-15 15:19:21

  • 2006-03-15 14:38:22
  • 劳动仲裁没有什么必要,直接上法院是最好的方法,法律就是天.直接走是不行的,你这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建议先要会工资....其他事在议

    夜***

    2006-03-15 14:38:22

  • 2006-03-15 13:40:34
  • 你既然签了合同,就应按合同办事,但公司违约在先,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要你的工资,另外,你要求走人,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交到单位要求解除合同。

    g***

    2006-03-15 13:40:34

  • 2006-03-15 13:36:43
  • 先不要急着递辞职报告,等到找到新的工作之后再离开也不迟。

    U***

    2006-03-15 13:36:43

  • 2006-03-15 12:58:12
  • 公司用合同制度就是为了防止职工突然跳槽,所以不能直接离开.否则公司会以违约而要你支付违约金.你可以跟公司协商,当然,你可以编一个借口,也可以直接跟公司负责人说明原因,合同只是一种形式,如果公司可以让你走的话,就会把最后的工资发给你,再解除双方的合同,但这要看公司有没有人情可讲,如果没有的话,你就去找你当地地级市的法律仲裁,用法分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我的一点建议,希望可能帮到你!

    小***

    2006-03-15 12:58:12

  • 2006-03-15 12:49:46
  • 直接走人肯定是不合理的,既然签订了合同,他不按照合同发工资,可以找劳动仲裁,如果你找到了新的工作,可以递交一个辞职书,公司不同意的话就让他给工资,或者找劳动仲裁。

    x***

    2006-03-15 12: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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